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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或出纳兼任采购人员可以吗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2-01-20 12:27:55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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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或出纳兼任采购人员可以吗,以下是牛账网整理的内容。

会计或出纳兼任采购人员可以吗

不能。出纳与采购属于不相容职务。

不相容职务是指那些如果由一个人担任,既可能发生错误和舞弊行为,又可能掩盖其错误和弊端行为的职务。不相容职务分离的核心是"内部牵制",它要求每项经济业务都要经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部门或人员的处理,使得单个人或部门的工作必须与其他人或部门的工作相一致或相联系,并受其监督和制约。

购货与付款业务通常要经过提出申请--订货采购--验收入库--结算付款这样四个业务环节,涉及使用部门、供应部门、仓储部门和会计部门四个职能部门。因此,在购货与付款业务中,商品存货的请购、订货、验收和结算付款职务互为不相容职务,必须由不同的人员担任。

单位的经济业务活动包含什么?

单位的经济业务活动通常可以划分为授权、签发、核准、执行和记录五个步骤。如果上述每一步都有相对独立的人员或部门分别实施或执行,就能够保证不相容职务的分离,从而便于内部控制作用的发挥。

概括而言,在单位内部应加以分离的主要不相容职务有:

1、授权进行某项经济业务和执行该项业务的职务要分离,如有权决定或审批材料采购的人员不能同时兼任采购员职务。

2、执行某些经济业务和审核这些经济业务的职务要分离,如填写销货发票的人员不能兼任审核人员。

3、执行某项经济业务和记录该项业务的职务要分离,如销货人员不能同时兼任会计记账工作。

4、保管某些财产物资和对其进行记录的职务要分离,如会计部门的出纳员与记账员要分离,不能兼任。

5、保管某些财产物资和核对实存数与账存数的职务要分离。

6、记录明细账和记录总账的职务要分离。

7、登记日记账和登记总账的职务要分离。

会计或出纳兼任采购人员可以吗?通过小编老师今天阐述的相关介绍资料,很多学员都知道公司的会计岗位或出纳的岗位和采购的岗位是属于不相容岗位范畴之内的,为了公司的正常的经营,出纳或者会计是不可以胜任采购的岗位,如果你们对此内容有疑问,欢迎你们来这里进行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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