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会计实战基地 > 资讯中心 > 会计实务 > 库房被盗怎样做财产损失

库房被盗怎样做财产损失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2-03-19 09:51:02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531

免费提供专业会计相关问题解答,让您学习无忧

希文老师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 一级讲师

会计实操免费试听入口
  • 北京
  • 天津
  • 河北
  • 山西
  • 辽宁
  • 吉林
  • 上海
  • 江苏
  • 浙江
  • 安徽
  • 福建
  • 江西
  • 山东
  • 河南
  • 黑龙江
  • 湖北
  • 湖南
  • 广东
  • 广西
  • 海南
  • 四川
  • 重庆
  • 贵州
  • 云南
  • 陕西
  • 甘肃
  • 青海
  • 宁夏
  • 新疆
  • 西藏
  • 内蒙古

库房被盗怎样做财产损失,牛账网为大家整理相关资料。

库房被盗怎样做财产损失

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财产损失税前扣除分为自行计算扣除的资产损失和须经税务机关审批后才能扣除的资产损失。《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88号)第五条规定,下列资产损失,属于由企业自行计算扣除的资产损失:

(一)企业在正常经营管理活动中因销售、转让、变卖固定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存货发生的资产损失;

(二)企业各项存货发生的正常损耗;

(三)企业固定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报废清理的损失;

(四)企业生产性生物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死亡发生的资产损失;

(五)企业按照有关规定通过证券交易场所、银行间市场买卖债券、股票、基金以及金融衍生产品等发生的损失;

(六)其他经国家税务总局确认不需经税务机关审批的其他资产损失。上述以外的资产损失,属于需经税务机关审批后才能扣除的资产损失。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凡无法准确辨别是否属于自行计算扣除的资产损失,可向税务机关提出审批申请。

需要向税务机关申请审批的财产损失,企业发生损失后即可向税务机关报批。税务机关受理企业当年的资产损失审批申请的截止日为本年度终了后45日内。企业向税务机关报送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申请时,还应提供能够证明资产损失确属已实际发生的合法证据,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证据和特定事项的企业内部证据

货物被盗损失会计分录

借:待处理财产损益--待处理流动资产损益

贷: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额转出)

查明原因后:

借:管理费用

其他应收款--XXX

贷:待处理财产损益--待处理流动资产损益

企业因存货盘亏、毁损、报废、被盗等原因不得从增值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可以与存货损失一起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因此企业因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失允许在所得税税前扣除。

上文介绍了库房被盗怎样做财产损失,分为自行计算扣除的资产损失和须经税务机关审批后才能扣除的资产损失。账务处理常常涉及到方方面面,然后我们按照提示操作就可以了,本文到此结束了,如果你在实际操作中遇到什么会计问题,可以咨询本网站的在线答疑老师解惑!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上一篇:房租收入应如何确认 下一篇:分公司非独立核算怎么做账

相关资讯

相关问答

  • 1
  • 2
  • 3
会计实战基地

会计实战基地

欢迎来到会计实战基地,请问你有什么问题呢?
【回复1】零基础怎么学会计
【回复2】免费试学60+行业真账实操
【回复3】初级,中级,注会等报考信息
【回复4】免费领取做账资料
【回复5】免费领取备考资料
【回复6】咨询其他问题
发送【姓名+微信】免费申领用友财务软件3个月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