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会计实战基地 > 资讯中心 > 会计实务 > 小规模收到专票的风险

小规模收到专票的风险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2-03-03 16:29:57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899

免费提供专业会计相关问题解答,让您学习无忧

元柏老师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 一级讲师

会计实操免费试听入口
  • 北京
  • 天津
  • 河北
  • 山西
  • 辽宁
  • 吉林
  • 上海
  • 江苏
  • 浙江
  • 安徽
  • 福建
  • 江西
  • 山东
  • 河南
  • 黑龙江
  • 湖北
  • 湖南
  • 广东
  • 广西
  • 海南
  • 四川
  • 重庆
  • 贵州
  • 云南
  • 陕西
  • 甘肃
  • 青海
  • 宁夏
  • 新疆
  • 西藏
  • 内蒙古

小规模收到专票的风险,经常有小伙伴遇到这个问题,下面由牛账网为大家整理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小规模收到专票的风险

答:税法上并没有禁止一般纳税人向小规模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有法律文件明确规定不能给小规模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之所以流传着禁止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原因,是因为,小规模纳税人无法抵扣增值税专用发票,会在金税系统中造成滞留,形成滞留票,也就是长期不认证抵扣的进项票,会引起税务机关的风险提示,会有被审查,并提交情况说明的风险而已。当小规模纳税人正在变更一般纳税人时期,可能会要求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他们会选择企业被认证为一般纳税人之后再抵扣。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有效期有360天。

小规模纳税人收到的专票怎么处理?

答:专票对于小规模纳税人来说,是不能抵扣的,也无需认证的。但作为小规模纳税人已经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话,就作为普通发票用来入帐就可以了,将抵扣联和发票联一起入作为备查,不能进行抵扣,这是为了以防对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如果发现或被查出开错发票,到时会调查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二十一条 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应税销售行为的购买方为消费者个人的;

(二)发生应税销售行为适用免税规定的。

所以,纳税人开票的时候,如果不做特别要求,是很难判断对方是否是一般纳税人的,可能就直接开了专票。但是专票对于小规模纳税人来说,是不能抵扣的,也无需认证的。

关于小规模收到专票的风险,其实不必过于担心,按照普票处理就行,上述文章还告诉了小规模纳税人收到的专票怎么处理。以上就是本文的全部内容了。牛账网持续更新,敬请关注。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上一篇:已勾选确认的发票如何取消 下一篇:长期待摊费用金蝶如何输入

相关资讯

相关问答

  • 1
  • 2
  • 3
会计实战基地

会计实战基地

欢迎来到会计实战基地,请问你有什么问题呢?
【回复1】零基础怎么学会计
【回复2】免费试学60+行业真账实操
【回复3】初级,中级,注会等报考信息
【回复4】免费领取做账资料
【回复5】免费领取备考资料
【回复6】咨询其他问题
发送【姓名+微信】免费申领用友财务软件3个月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