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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法下股份被稀释账务处理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0-06-03 09:09:00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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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法下股份被稀释账务处理

答:1、成本法,长期股权投资不设二级科目.

2、股份被稀释时,"按照新的持股比例确认本投资方应享有的原子公司因增资扩股而增加净资产的份额,与应结转持股比例下降部分所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借:长期股权投资--某公司,贷:投资收益.

3、股份稀释后长期股权投资--某公司的余额应该转到权益法下的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二级科目.

书上的例子:3000初始成本,占比60%,后其他股东增资2700,股份比例降到40%.可以这样理解把原始投资分成两块40%+20%.

完整的会计分录:

借:长股投--其他权益变动1080

贷:长股投--乙公司 1000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80

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80

贷:投资收益 80

借:长股投--成本 2000

贷:长股投--乙公司2000

4、然后按权益法对比剩余股份份额所对应的原投资账面价值与初始投资时被投资公司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调整初始投资成本.会计政策调整,追溯调整确认投资收益、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

股权稀释后但不丧失控制权时投资方个别报表的会计处理怎么做?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对于母公司股权稀释但并未对子公司丧失控制权时个别财务报表的会计处理尚不明确.实务中一般认为,由于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其个别财务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不需要根据其持股比例反映被投资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化及份额调整,并且母公司在股权稀释过程中未发生实际的现金流,因此当子公司向其他投资者吸收投资导致母公司持股比例下降但未丧失控制权时,通常被认为是母公司单位投资成本发生变化,母公司个别报表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仍保持不变,不需要进行相关的会计处理.

上文通过教材中的例子与大家一起学习了成本法下股份被稀释账务处理,如果是稀释后不具备控制时就必须将成本法核算的股权转为权益法核算,并且确认投资收益部分,对于这些难以理解消化的知识点,本站在线老师帮你梳理,咨询一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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