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会计实战基地 > 资讯中心 > 会计实务 > 销售合同罚款账务处理怎么做

销售合同罚款账务处理怎么做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2-05-19 13:52:07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815

免费提供专业会计相关问题解答,让您学习无忧

清商老师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 特级讲师

会计实操免费试听入口
  • 北京
  • 天津
  • 河北
  • 山西
  • 辽宁
  • 吉林
  • 上海
  • 江苏
  • 浙江
  • 安徽
  • 福建
  • 江西
  • 山东
  • 河南
  • 黑龙江
  • 湖北
  • 湖南
  • 广东
  • 广西
  • 海南
  • 四川
  • 重庆
  • 贵州
  • 云南
  • 陕西
  • 甘肃
  • 青海
  • 宁夏
  • 新疆
  • 西藏
  • 内蒙古

销售合同罚款账务处理怎么做,经常有小伙伴遇到这个问题,下面由牛账网为大家整理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销售合同罚款账务处理怎么做?

售合同的迟交货罚款是双方约定的为了彼此能更好的履行合同而制定的。一般这种费用就可以作为营业费用处理。

借:营业费用

贷:银行存款等

1。罚款的会计账务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税金罚款、工商罚款等行政部门的罚没支出都属于"与企业非日常活动产生的经济利益的流出",对于当年的罚款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

借:营业外支出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2.企业所得税能否税前扣除

税收实践中要区分、罚金、行政性罚款、经营性罚款。罚金,是指人民法院判处犯罪分子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

1、首先,罚金是一种财产刑,犯罪的多样化决定了刑罚的多样化。如生命刑、自由刑、财产刑等等。我国刑法第三十四条明确规定,罚金刑属附加刑的范畴。但罚金刑仍然具有国家强制性,适用对象特定性等刑罚的基本特征。单就罚金而言,同样属于给予犯罪的刑罚处罚。

2、罚金以强制缴纳一定数额的金钱为内容,具有专一性。实质为国家剥夺犯罪分子对部分金钱的所有权。

3、罚金的适用主体只有作为审判机关的人民法院,罚金作为刑罚的一种,其他任何机关都无权对他人或单位适用。

4、罚金只能对触犯刑律的自然人或法人单位适用。其刑罚性质,决定了罚金刑的适用范围,对于触犯刑律的从事一般违法行为的人,则只适用相应的非刑罚方法。

行政性罚款,是行政机关依据《行政处罚法》和其他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作出的行政处罚,具有较强的法定性和强制性,如工商登记部门、税务部门、公安部门对企业的罚款。经营性罚款,可税前扣除,主要是根据经济合同或行业惯例,对企业在经营活动中的违约行为给予的惩罚,如违约金、银行罚息、诉讼费等。

综上,罚金是依据《刑法》由法院等司法机关做出的,行政性罚款是行政机关依据《行政处罚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做出的,经营性罚款是平等市场主体之间根据《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做出的收费。

销售合同罚款账务处理怎么做?只有行政性的罚款或者是工商罚款,其他的基本没有什么罚款,更多相关资讯,敬请关注牛账网的更新!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上一篇:收到实物投资应该怎样做账 下一篇:发票可作税前扣除的凭证吗

相关资讯

相关问答

  • 1
  • 2
  • 3
会计实战基地

会计实战基地

欢迎来到会计实战基地,请问你有什么问题呢?
【回复1】零基础怎么学会计
【回复2】免费试学60+行业真账实操
【回复3】初级,中级,注会等报考信息
【回复4】免费领取做账资料
【回复5】免费领取备考资料
【回复6】咨询其他问题
发送【姓名+微信】免费申领用友财务软件3个月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