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会计实战基地 > 资讯中心 > 会计实务 > 稳岗补贴属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吗

稳岗补贴属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吗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2-01-31 18:17:57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1096

免费提供专业会计相关问题解答,让您学习无忧

木棉老师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 一级讲师

会计实操免费试听入口
  • 北京
  • 天津
  • 河北
  • 山西
  • 辽宁
  • 吉林
  • 上海
  • 江苏
  • 浙江
  • 安徽
  • 福建
  • 江西
  • 山东
  • 河南
  • 黑龙江
  • 湖北
  • 湖南
  • 广东
  • 广西
  • 海南
  • 四川
  • 重庆
  • 贵州
  • 云南
  • 陕西
  • 甘肃
  • 青海
  • 宁夏
  • 新疆
  • 西藏
  • 内蒙古

稳岗补贴属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吗,财务人员经常会遇到此类问题,下面由牛账网为大家整理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稳岗补贴属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吗

稳岗补贴全称为稳定岗位补贴,是对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的企业给予的补贴。稳岗补贴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主要用于该企业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

政策依据: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规定:“一、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一)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

(二)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三)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二、根据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上述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牛账网整理的。

财政补助和专项资金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吗

企业从县级(含)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财政补助和专项资金,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稳岗补贴属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吗,小编虽然解释了这么多,大家也未必就欣然认同,原因怕也是和实操脱离了关系,如果有时间,可以直接咨询一下会更好。

以上就是关于稳岗补贴属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吗的详细介绍,更多与此有关的内容,请继续关注牛账网,希望本文对你有所帮助。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上一篇:增值税已经申报交款是否可以作废 下一篇:收付款凭证是出纳做吗

相关资讯

相关问答

  • 1
  • 2
  • 3
会计实战基地

会计实战基地

欢迎来到会计实战基地,请问你有什么问题呢?
【回复1】零基础怎么学会计
【回复2】免费试学60+行业真账实操
【回复3】初级,中级,注会等报考信息
【回复4】免费领取做账资料
【回复5】免费领取备考资料
【回复6】咨询其他问题
发送【姓名+微信】免费申领用友财务软件3个月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