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会计实战基地 > 资讯中心 > 会计资讯 > 非营利组织捐赠收入怎么开票

非营利组织捐赠收入怎么开票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0-06-07 12:32:00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784

免费提供专业会计相关问题解答,让您学习无忧

金桔老师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 一级讲师

会计实操免费试听入口
  • 北京
  • 天津
  • 河北
  • 山西
  • 辽宁
  • 吉林
  • 上海
  • 江苏
  • 浙江
  • 安徽
  • 福建
  • 江西
  • 山东
  • 河南
  • 黑龙江
  • 湖北
  • 湖南
  • 广东
  • 广西
  • 海南
  • 四川
  • 重庆
  • 贵州
  • 云南
  • 陕西
  • 甘肃
  • 青海
  • 宁夏
  • 新疆
  • 西藏
  • 内蒙古

非营利组织捐赠收入怎么开票

可以参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

首先,捐赠非货币性资产根据财税规定"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在接受捐赠时,应按照行政管理级次分别使用由财政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印制的公益性捐赠票据,并加盖本单位的印章;对个人索取捐赠票据的,应予以开具."

第九条规定"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在接受捐赠时,捐赠资产的价值,按以下原则确认:(二)接受捐赠的非货币性资产,应当以其公允价值计算.捐赠方在向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捐赠时,应当提供注明捐赠非货币性资产公允价值的证明,如果不能提供上述证明,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不得向其开具公益性捐赠票据."所以,贵企业应依据上述规定向所捐赠团体提供所赠非货币性资产的公允价值证明,同时要求对方为您开具公益性捐赠票据.凭此捐赠票据方可以进行税前扣除.

另外,对于所捐赠的社会团体应符合财税文件中的条件.该文件规定"民政部门负责对公益性社会团体的资格进行初步审核,财政、税务部门会同民政部门对公益性社会团体的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联合进行审核确认;对符合条件的公益性社会团体,按照上述管理权限,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民政部及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税务和民政部门分别定期予以公布."

有关捐赠发票的问题和回答

一、捐赠发票的开票范围

1、《行政事业单位捐赠收据(资金)》的开票范围为:各行政事业单位(含社会团体)接受国内外社会各界无偿捐赠的用于社会公益事业的资金时,开具的票据.

2、该票不得用于其他不属于捐赠行为,如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罚没收入.

3、附加; 学校在录取或接收学生时向单位或个人收取的捐赠或赞助款等都不能使用该票据.

二、捐赠的钱要对方开发票吗

捐赠的钱要对方开发票

对方单位是个协会组织,即是非营利的社会团体.若接受的是公益捐赠,接受捐赠应按照财务隶属关系分别开据由中央或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印(监)制的捐赠票据,只有此票据税务机关才认可作为捐出单位和个人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前扣除;若对方单位非国家税务总局认可的接受公益捐赠的单位或接受的是非公益捐赠,那么就开据普通收据即可,但此收据捐出单位不能在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前扣除.

非营利组织捐赠收入怎么开票?非营利组织在进行公益项目时,如果接受了社会的公益捐赠,只要开普通收据就可以了.对于捐赠的问题,我国民政部门一般都会对相关组织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核,以公益项目得到保障.大家如果想要了解更多,可以继续关注本网站的更新.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上一篇:个税必须跟工资一致吗 下一篇:税务注销存货有几种方式处理

相关资讯

相关问答

  • 1
  • 2
  • 3
会计实战基地

会计实战基地

欢迎来到会计实战基地,请问你有什么问题呢?
【回复1】零基础怎么学会计
【回复2】免费试学60+行业真账实操
【回复3】初级,中级,注会等报考信息
【回复4】免费领取做账资料
【回复5】免费领取备考资料
【回复6】咨询其他问题
发送【姓名+微信】免费申领用友财务软件3个月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