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会计实战基地 > 资讯中心 > 会计实务 > 安置房项目需要预缴企业所得税吗

安置房项目需要预缴企业所得税吗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2-01-10 13:05:04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648

免费提供专业会计相关问题解答,让您学习无忧

莎莎老师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 一级讲师

会计实操免费试听入口
  • 北京
  • 天津
  • 河北
  • 山西
  • 辽宁
  • 吉林
  • 上海
  • 江苏
  • 浙江
  • 安徽
  • 福建
  • 江西
  • 山东
  • 河南
  • 黑龙江
  • 湖北
  • 湖南
  • 广东
  • 广西
  • 海南
  • 四川
  • 重庆
  • 贵州
  • 云南
  • 陕西
  • 甘肃
  • 青海
  • 宁夏
  • 新疆
  • 西藏
  • 内蒙古

安置房项目需要预缴企业所得税吗,最近很多小伙伴关注这个问题,下面由牛账网为大家整理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安置房项目需要预缴企业所得税吗?

答:回迁安置房视同销售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规定:

"二、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的下列情形,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

(一)……

(六)其他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

三、企业发生本通知第二条规定情形时,属于企业自制的资产,应按企业同类资产同期对外销售价格确定销售收入;属于外购的资产,可按购入时的价格确定销售收入。"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将房屋作为取得土地的费用支付给土地提供商,已经改变了资产的权属,应视同销售缴纳企业所得税。

回迁房或拆迁安置房,是指按照城市危旧房改造的政策,将危改区内的私房或承租的公房拆除,然后按照回迁或安置的政策标准,被拆迁人回迁,取得改造后新建的房屋。

房地产企业如何预缴企业所得税?

答:按照税法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预售方式销售的,其当期取得的预售收入要先按规定的利润率计算出预计营业利润额,再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统一计算企业所得税,待开发产品完工时再进行结算调整。预售收入的利润率不得低于15%,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

如果你所在的城市预售利润率为15的话,计算所得税时应该是:

应纳税所得额=500×15%+(-100)=-25

你的企业仍亏损25万元,本期不用交纳所得税。如果高于20%,你的企业就会出现盈利,要重新计算交纳。

安置房项目需要预缴企业所得税吗?文章中小编提到的相关内容你们都看明白了吗?获取更多安置房项目的税务知识请持续关注牛账网的更新,我们每天都有海量的学习资源等着你,快来订阅课程进一步学习吧!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上一篇:国有控股公司改制是否按评估结果调账 下一篇:如何分析金融资产

相关资讯

相关问答

  • 1
  • 2
  • 3
会计实战基地

会计实战基地

欢迎来到会计实战基地,请问你有什么问题呢?
【回复1】零基础怎么学会计
【回复2】免费试学60+行业真账实操
【回复3】初级,中级,注会等报考信息
【回复4】免费领取做账资料
【回复5】免费领取备考资料
【回复6】咨询其他问题
发送【姓名+微信】免费申领用友财务软件3个月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