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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报中工资薪金支出税收金额怎么算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0-06-15 11:04:00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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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报中工资薪金支出税收金额怎么算

答:贷方应该是计提数,借方应该是实际发放数,你的计提的比发放的少,说明有些工资未计提而发放了,而且余额也对不上;

这都不用管,帐载金额金额就按实际发放的工资走,你自己看看实际发了多少钱,帐载金额就写多少,现在的工资税前扣除数是按照实际发放金额走的,你的帐载金额和税收金额是可以一致的.

依据:第1行"一、工资薪金支出":填报纳税人本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及其会计核算、纳税调整等金额,具体如下:

(1)第1列"账载金额":填报纳税人会计核算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金额.

(2)第2列"实际发生额":分析填报纳税人"应付职工薪酬"会计科目借方发生额(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

(3)第5列"税收金额":填报纳税人按照税收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金额,按照第1列和第2列分析填报.

(4)第6列"纳税调整金额":填报第1-5列的余额.

2019年计提以前年度工资并实际发放可以在2019年税前扣除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九条规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第六条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对企业发现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按照税收规定应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而未扣除或者少扣除的支出,企业做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准予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但追补确认期限不得超过5年.

综上分析,2019年计提以前年度工资并实际发放,如果该未发放的工资所属年度未超过5年,应追补至该工资费用发生所属年度,通专项申报的方式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不可以计入2019年度的工资费用在2019年度扣除;如果该未发放的工资所属年度超过5年了,则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年报中工资薪金支出税收金额怎么算?现在你明白年报中的工资金额与账务上的应付薪酬有什么区别与联系了吗?应付职工薪酬的贷方就是我们计提的工资,也就是账面金额,而借方金额一般都是发放时冲减的,通常也就是税收金额,其他情况还要另外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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