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会计实战基地 > 资讯中心 > 会计实务 > 探究增值税申报表与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的联系

探究增值税申报表与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的联系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2-05-21 10:08:10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990

免费提供专业会计相关问题解答,让您学习无忧

莎莎老师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 一级讲师

会计实操免费试听入口
  • 北京
  • 天津
  • 河北
  • 山西
  • 辽宁
  • 吉林
  • 上海
  • 江苏
  • 浙江
  • 安徽
  • 福建
  • 江西
  • 山东
  • 河南
  • 黑龙江
  • 湖北
  • 湖南
  • 广东
  • 广西
  • 海南
  • 四川
  • 重庆
  • 贵州
  • 云南
  • 陕西
  • 甘肃
  • 青海
  • 宁夏
  • 新疆
  • 西藏
  • 内蒙古

探究增值税申报表与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的联系,财务人员经常会遇到此类问题,下面由牛账网为大家整理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探究增值税申报表与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的联系

答:1、增值税申报表与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中的收入可能不一致。

例如企业发生正常固定资产清理,增值税申报表是清理收入,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是清理后收入或损失进入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

还有,提前收房租并开具发票,是不是也会产生“增值税申报表与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收入不一致”呢?

2、申报增值税时确认的收入会大于申报所得税时确认的收入。

会计方面: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财会(2016)22号文件规定,按照增值税制度确认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点早于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确认收入或利得的时点的,应将应纳增值税额,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或“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科目,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确认收入或利得时,应按扣除增值税销项税额后的金额确认收入。

增值税方面:财税〔2016〕36号,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所得税方面:《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第一条规定,如果交易合同或协议中规定租赁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出租人可对上述已确认的收入,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

对于增值税申报表与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的联系,牛账网小编就给您说了这么多,希望您能够有所收获。更多关于此的内容,希望您多多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上一篇:关联报表中投资总额怎么填 下一篇:小规模纳税人一个季度不超过多少不用交税

相关资讯

相关问答

  • 1
  • 2
  • 3
会计实战基地

会计实战基地

欢迎来到会计实战基地,请问你有什么问题呢?
【回复1】零基础怎么学会计
【回复2】免费试学60+行业真账实操
【回复3】初级,中级,注会等报考信息
【回复4】免费领取做账资料
【回复5】免费领取备考资料
【回复6】咨询其他问题
发送【姓名+微信】免费申领用友财务软件3个月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