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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季度超过30万附加税怎么算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2-01-05 17:20:38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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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季度超过30万附加税怎么算,经常有小伙伴遇到这个问题,下面由牛账网为大家整理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个季度超过30万附加税怎么算?

1、如果是查账征收小规模纳税人,是按季度申报的,也就是按季度不超过30万免税,超过30万全额征税,不按每月算的。

2、一般纳税人才是按月申报计算,就比如1月销售收入20万,但是2月和3月只销售了9万,季度加起来29万,那就是免征税款的。

3、如果季度销售收入超过30万,则按3%的征收率全额征税。

4、季度销售收入(不含税)40万,就是40x3%=1.2万元,季度应纳税款就是1.2万元

增值税减免附加税减免吗?

只减免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基金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57号)可知: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2014年出台文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小微企业免征有关政府性基金的通知》(财税[2014]122号),文件第一条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对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以及按季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含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

2016年再出扩大范围文件《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文件通知:自2016年2月1日,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季度收入不满9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根据财税[2014]122号和财税[2016]12号,附加税费免征是妥妥的,连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季度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都可以免征附加税费了。所以说,季度收入9万以下免征增值税和附加税,季度收入9万以上30万以下的要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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