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会计实战基地 > 资讯中心 > 会计实务 > 固定资产的税务处理

固定资产的税务处理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2-06-05 16:35:35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739

免费提供专业会计相关问题解答,让您学习无忧

淼淼老师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 一级讲师

会计实操免费试听入口
  • 北京
  • 天津
  • 河北
  • 山西
  • 辽宁
  • 吉林
  • 上海
  • 江苏
  • 浙江
  • 安徽
  • 福建
  • 江西
  • 山东
  • 河南
  • 黑龙江
  • 湖北
  • 湖南
  • 广东
  • 广西
  • 海南
  • 四川
  • 重庆
  • 贵州
  • 云南
  • 陕西
  • 甘肃
  • 青海
  • 宁夏
  • 新疆
  • 西藏
  • 内蒙古

固定资产的税务处理,最近很多小伙伴关注这个问题,下面由牛账网为大家整理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固定资产的税务处理

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年限在税务中是如何规定的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六十条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有哪些固定资产是不可以计算折旧的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下列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

(一)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

(二)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三)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四)已足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五)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

(六)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七)其他不得计算折旧扣除的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1)固定资产的残值比例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固定资产的残值比例在税法固定标准以内的,由企业自行决定。由于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应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2)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

税法规定,除特殊原因(如在国民经济中具有重要地位、科技进步较快的企业),需要缩短折旧年限的,由企业提出申请,逐级报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其他企业固定资产的折旧不得短于以下规定年限:①房屋、建筑物,为20年;②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③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④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⑤电子设备,为3年。

(3)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税法规定,固定资产的折旧,原则上采用平均年限法(即直线法)或工作量法计算。近年来,国家又对某些行业或企业的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方法做了特殊规定,这些企业对符合条件的固定资产可在申报纳税时,自主选择采用的加速折旧的方法,同时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这些企业主要是在国民经济中具有重要地位、科技进步较快的行业和企业,如从事开采石油、天然气等矿产资源的企业。 对应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07年3月16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十一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准予扣除。

下列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

(一)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

(二)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三)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四)已足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五)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

(六)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七)其他不得计算折旧扣除的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的税务处理上文介绍了计提年线和折旧方法,这都是固定资产里面很重要的内容,更多相关资讯,敬请关注牛账网的更新!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上一篇:外币资本折算差额属于什么科目 下一篇:小规模纳税人500元以下是否需要发票

相关资讯

相关问答

  • 1
  • 2
  • 3
会计实战基地

会计实战基地

欢迎来到会计实战基地,请问你有什么问题呢?
【回复1】零基础怎么学会计
【回复2】免费试学60+行业真账实操
【回复3】初级,中级,注会等报考信息
【回复4】免费领取做账资料
【回复5】免费领取备考资料
【回复6】咨询其他问题
发送【姓名+微信】免费申领用友财务软件3个月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