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会计实战基地 > 资讯中心 > 会计实务 > 暂估入账的固定资产折旧的问题处理

暂估入账的固定资产折旧的问题处理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2-01-12 14:02:09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1060

免费提供专业会计相关问题解答,让您学习无忧

文雯老师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 一级讲师

会计实操免费试听入口
  • 北京
  • 天津
  • 河北
  • 山西
  • 辽宁
  • 吉林
  • 上海
  • 江苏
  • 浙江
  • 安徽
  • 福建
  • 江西
  • 山东
  • 河南
  • 黑龙江
  • 湖北
  • 湖南
  • 广东
  • 广西
  • 海南
  • 四川
  • 重庆
  • 贵州
  • 云南
  • 陕西
  • 甘肃
  • 青海
  • 宁夏
  • 新疆
  • 西藏
  • 内蒙古

暂估入账的固定资产折旧的问题处理,最近很多小伙伴关注这个问题,下面由牛账网为大家整理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暂估入账的固定资产折旧的问题处理:

我公司是一家大型水泥生产企业。我公司于2006年底投入生产经营,由于基建项目没全部完工,也就未办理竣工决算。请问:我们将固定资产以暂估价值入账并计提相关的折旧,这样是否可行?

答:税法上允许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条件是该固定资产投入使用,而不是已办理竣工结算或其他条件。我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规定了提取折旧的依据和方法:纳税人的固定资产,应当从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提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从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提折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0〕84号)第二十二条明确,纳税人经营活动中使用的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的摊销费用可以扣除。第二十三条强调,固定资产的价值确定后,除下列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得调整:(一)国家统一规定的清产核资;(二)将固定资产的一部分拆除;(三)固定资产发生永久性损害,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可调整至该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并确认损失;(四)根据实际价值调整原暂估价值或发现原计价有错误。

根据上述规定,你公司固定资产已实际投入使用的,可按暂估价值计提折旧并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待办理竣工决算确定实际价值后,再进行相应的调整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应用指南规定:(二)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估计价值确定其成本,并计提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需要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因此,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需要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剩下的折旧可按照实际成本依照规定计提折旧。

所以暂估入账的固定资产折旧的问题处理大家都明白了吗?如果你还有不了解的地方,可以在线咨询我们老牛账网,你可以向我们互动提问,我们将会为你解决问题!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上一篇:这月支付上月未认证抵扣的进项税会计分录怎么做 下一篇:已经辞职的职员自己提取企业年金是否可以

相关资讯

相关问答

  • 1
  • 2
  • 3
会计实战基地

会计实战基地

欢迎来到会计实战基地,请问你有什么问题呢?
【回复1】零基础怎么学会计
【回复2】免费试学60+行业真账实操
【回复3】初级,中级,注会等报考信息
【回复4】免费领取做账资料
【回复5】免费领取备考资料
【回复6】咨询其他问题
发送【姓名+微信】免费申领用友财务软件3个月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