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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章盖错了可以重新盖吗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0-06-22 14:33:00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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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章盖错了可以重新盖吗

如果是位置盖错,一般情况下,发票专用章盖错了一个,又重新盖了一个,规范操作是不可以的,实际操作中,是可以的,把原来错盖的章,画上一下小X号.

如果是发票章盖错,必须作废发票重开,然后加盖正确的印章.

哪些发票上必须要盖发票专用章

No.1、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7号)第二十八条,应在开具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本单位的发票专用章.

No.2、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应由代开企业在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联和抵扣联的备注栏上加盖本单位的发票专用章.

No.3、自开普通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7号)第二十八条,应在开具发票的发票联加盖本单位的发票专用章.

No.4、代开普通发票

由税务机关在发票发票联的备注栏上,加盖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专用章.

No.5、增值税电子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4号)第三条,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开票方和受票方需要纸质发票的,可以自行打印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版式文件,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税务机关监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

因此,电子发票是可以由开票方和受票方自行打印的,电子发票上相应位置已有开票系统生成的电子签章(发票专用章),所以不需要另外再加盖发票专用章.

No.6、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新版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479号)规定,应在发票联加盖发票专用章,抵扣联、报税联等不得加盖印章.

发票章盖错了可以重新盖吗?因此财务在发票章盖错时候,也需要确定到底盖错的情况是怎么样,如果是位置盖错,造成的影响不大,可以加盖处理;如果盖错的是其它章,则属于是原则性的错误,财务必须要将这张发票作废重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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