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会计实战基地 > 资讯中心 > 会计实务 > 工伤补贴是否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工伤补贴是否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2-04-11 09:07:28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638

免费提供专业会计相关问题解答,让您学习无忧

淼淼老师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 一级讲师

会计实操免费试听入口
  • 北京
  • 天津
  • 河北
  • 山西
  • 辽宁
  • 吉林
  • 上海
  • 江苏
  • 浙江
  • 安徽
  • 福建
  • 江西
  • 山东
  • 河南
  • 黑龙江
  • 湖北
  • 湖南
  • 广东
  • 广西
  • 海南
  • 四川
  • 重庆
  • 贵州
  • 云南
  • 陕西
  • 甘肃
  • 青海
  • 宁夏
  • 新疆
  • 西藏
  • 内蒙古

工伤补贴是否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经常有小伙伴遇到这个问题,下面由牛账网为大家整理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工伤补贴是否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伤职工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40号)的规定,对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规定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免征个人所得税。

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工伤职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规定取得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医疗待遇、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交通食宿费用、工伤康复费用、辅助器具费用、生活护理费等,以及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规定取得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

因此,公司员工因工伤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规定取得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住院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等补贴可免征个人所得税。

工伤补贴如何做账务处理?

一、工人发生工伤,所支付的医药费,应该按照会计制度要求进行帐务处理。

二、如果你单位为职工上保险了,帐务处理如下:

1、发生工伤事故后,向职工垫付医药费:

借: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或社保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2、保险公司或社保赔付公司垫付的药费时(如果全额赔付)

借:银行存款或现金

贷: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或社保

3、如果不是全额赔付

借:银行存款

管理费用或应付福利费(公司负担部分)

贷: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或社保

注:内资企业公司负担的药费计入“应付福利费”科目;外资企业公司负担的药费计入“管理费用--福利费”科目。

三、如果你单位没上保险,全额报销工人的药费时

借:管理费用(或应付福利费)

贷:银行存款

注:内资企业计入“应付福利费”科目;外资企业计入“管理费用--福利费”科目。

一般职工在工作期间因工负伤而给予的补贴就是工伤补贴,本文就工伤补贴是否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这一问题,进行了相关的解答,具体的答案相信通过对本文的阅读你一定有所了解了,希望在牛账网能让你有所收获。

以上就是关于工伤补贴是否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详细介绍,更多与此有关的内容,请继续关注牛账网,希望本文对你有所帮助。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上一篇:民办非企业单位是否缴纳企业所得税 下一篇:公司接受审计服务是应付账款还是其他应付款

相关资讯

相关问答

  • 1
  • 2
  • 3
会计实战基地

会计实战基地

欢迎来到会计实战基地,请问你有什么问题呢?
【回复1】零基础怎么学会计
【回复2】免费试学60+行业真账实操
【回复3】初级,中级,注会等报考信息
【回复4】免费领取做账资料
【回复5】免费领取备考资料
【回复6】咨询其他问题
发送【姓名+微信】免费申领用友财务软件3个月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