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会计实战基地 > 资讯中心 > 会计资讯 > 个体工商户办理汇算清缴流程

个体工商户办理汇算清缴流程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0-06-26 08:32:00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801

免费提供专业会计相关问题解答,让您学习无忧

勤勤老师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 一级讲师

会计实操免费试听入口
  • 北京
  • 天津
  • 河北
  • 山西
  • 辽宁
  • 吉林
  • 上海
  • 江苏
  • 浙江
  • 安徽
  • 福建
  • 江西
  • 山东
  • 河南
  • 黑龙江
  • 湖北
  • 湖南
  • 广东
  • 广西
  • 海南
  • 四川
  • 重庆
  • 贵州
  • 云南
  • 陕西
  • 甘肃
  • 青海
  • 宁夏
  • 新疆
  • 西藏
  • 内蒙古

个体工商户办理汇算清缴流程

个体工商户按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不按综合所得缴纳.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预缴税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办理汇算清缴.汇算清缴是将全年的收入,成本、费用和损失如实向税务机关申报同,准备的资料就是这些.

根据《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5号)第三十五条规定:

个体工商户自申请营业执照之日起至开始生产经营之日止所发生符合本办法规定的费用,除为取得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支出,以及应计入资产价值的汇兑损益、利息支出外,作为开办费,个体工商户可以选择在开始生产经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自生产经营月份起在不短于3年期限内摊销扣除,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

业主自申请营业执照之日起至开始生产经营之日止所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按照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个体工商户的开办费.

开始生产经营之日为个体工商户取得第一笔销售(营业)收入的日期.

哪些人需要进行经营所得汇算清缴呢

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以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中国境内取得经营所得,且实行查账征收的,需要办理经营所得汇算清缴.

这里需要注意,只有查账征收的经营所得才需要进行汇算清缴,目前的征管现状,大部分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都是核定征收方式,所以大部分的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不需要汇算.合伙企业查账征收方式比较多,所以合伙人进行经营所得汇算清缴的情况会比较多.

个体工商户办理汇算清缴流程如上,受疫情影响有些地方的个体工商户汇算清缴时间可能推迟,如果之前还没有做汇算清缴的个体工商户,可以在规定的时间里面尽快处理汇算清缴事宜.要是之前忘记汇算清缴,则就应该要尽快补上.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上一篇:应交税金出口退税如何结转 下一篇:应交出口退税余额如何结转

相关资讯

相关问答

  • 1
  • 2
  • 3
会计实战基地

会计实战基地

欢迎来到会计实战基地,请问你有什么问题呢?
【回复1】零基础怎么学会计
【回复2】免费试学60+行业真账实操
【回复3】初级,中级,注会等报考信息
【回复4】免费领取做账资料
【回复5】免费领取备考资料
【回复6】咨询其他问题
发送【姓名+微信】免费申领用友财务软件3个月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