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会计实战基地 > 资讯中心 > 政策解读 > 煤炭生产会计处理的变化

煤炭生产会计处理的变化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13-03-15 16:53:36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1498

免费提供专业会计相关问题解答,让您学习无忧

昊天老师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 一级讲师

会计实操免费试听入口
  • 北京
  • 天津
  • 河北
  • 山西
  • 辽宁
  • 吉林
  • 上海
  • 江苏
  • 浙江
  • 安徽
  • 福建
  • 江西
  • 山东
  • 河南
  • 黑龙江
  • 湖北
  • 湖南
  • 广东
  • 广西
  • 海南
  • 四川
  • 重庆
  • 贵州
  • 云南
  • 陕西
  • 甘肃
  • 青海
  • 宁夏
  • 新疆
  • 西藏
  • 内蒙古
 根据财政部财会函[2008]60号《财政部关于做好执行会计准则企业2008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要求:

高危行业企业按照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中的具体要求处理,在所有者权益“盈余公积”项下以“专项储备”项目单独列报,不再作为负债列示。煤炭企业在固定资产折旧外计提的维简费,应当比照安全生产费用的原则处理。

原来的处理方式:作为负债列示、安全费在“长期应付款”中列示,维简费在负债类的“维简费”科目中列示;可能导致当期账面资产被低估。

新的处理方式:在所有者权益“盈余公积”项下以“专项储备”项目单独列报,不再作为负债列示。更符合实际地反映账面资产,新的会计处理将使煤炭上市公司净资产增加,更科学地反应当期的安全费、维简费支出对企业资产、负债结构的影响。

但安全费用、维简费的计提标准和在成本中列支的处理方式未改变,因此新的会计处理方式不会影响损益表和现金流。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上一篇:水泥企业销售收入如何确认 下一篇:煤炭企业维简费用处理

相关资讯

相关问答

  • 1
  • 2
  • 3
会计实战基地

会计实战基地

欢迎来到会计实战基地,请问你有什么问题呢?
【回复1】零基础怎么学会计
【回复2】免费试学60+行业真账实操
【回复3】初级,中级,注会等报考信息
【回复4】免费领取做账资料
【回复5】免费领取备考资料
【回复6】咨询其他问题
发送【姓名+微信】免费申领用友财务软件3个月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