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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企业所得税的缴纳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2-02-21 13:47:55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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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企业所得税的缴纳,在会计行业经常会遇到此类问题,下面由牛账网为大家整理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企业所得税的缴纳

汇总纳税企业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汇总计算的企业所得税,包括预缴税款和汇算清缴应缴应退税款,50%在各分支机构间分摊,各分支机构根据分摊税款就地办理缴库或退库;50%由总机构分摊缴纳。

分支机构分摊税款的计算标准

分支机构按以下公式计算分摊税款:  所有分支机构分摊税款总额=汇总纳税企业当期应纳所得税额×50%  某分支机构分摊税款=所有分支机构分摊税款总额×该分支机构分摊比例

分支机构分摊比例计算:

按照上年度分支机构的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三个因素计算各分支机构分摊所得税款的比例;三级及以下分支机构,其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统一计入二级分支机构;三因素的权重依次为0.35、0.35、0.30.

计算公式如下:  某分支机构分摊比例=(该分支机构营业收入/各分支机构营业收入之和)×0.35+(该分支机构职工薪酬/各分支机构职工薪酬之和)×0.35+(该分支机构资产总额/各分支机构资产总额之和)×0.30

预缴税款:

总机构应将本期企业应纳所得税额的另外50%部分,按照各分支机构应分摊的比例,在各分支机构之间进行分摊,并及时通知到各分支机构;各分支机构应在每月或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就其分摊的所得税额就地申报预缴。

总体来说,总分机构在缴纳税收时都是遵循一个原则的,统一规范、兼顾总机构和分支机构所在地利益。也就是总分机构在核算当期税收的时候地方分享部分,25%由总机构承担,50%由地方分支构承担,25%按一定比例在各间进行分配的。如果你还有问题欢迎来会计堂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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