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会计实战基地 > 资讯中心 > 会计实务 > 商业折扣低于成本是否进项转出

商业折扣低于成本是否进项转出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2-02-04 18:31:23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799

免费提供专业会计相关问题解答,让您学习无忧

小新老师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 一级讲师

会计实操免费试听入口
  • 北京
  • 天津
  • 河北
  • 山西
  • 辽宁
  • 吉林
  • 上海
  • 江苏
  • 浙江
  • 安徽
  • 福建
  • 江西
  • 山东
  • 河南
  • 黑龙江
  • 湖北
  • 湖南
  • 广东
  • 广西
  • 海南
  • 四川
  • 重庆
  • 贵州
  • 云南
  • 陕西
  • 甘肃
  • 青海
  • 宁夏
  • 新疆
  • 西藏
  • 内蒙古

商业折扣低于成本是否进项转出,财务人员经常会遇到此类问题,下面由牛账网为大家整理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商业折扣低于成本是否进项转出

答:低于成本价销售,在会计上既不做进项税转出、也不计成本和库存。仍做销售处理。借:银行存款贷:产品销售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同时结转成本。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库存商品只不过这样的销售行为是亏损。

低于成本价销售的增值税如何处理

工业及商业企业销售商品时,对销售货物价格明显偏低的情况可以核定征收增值税。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七条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销售额。

同时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第十六条规定:纳税人有条例第七条所称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或者有本细则第四条所列视同销售货物行为而无销售额者,按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一)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二)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三)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属于应征消费税的货物,其组成计税价格中应加计消费税额。

公式中的成本是指:销售自产货物的为实际生产成本,销售外购货物的为实际采购成本。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因此,如果无正当理由的低于成本价销售,则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销售额。

以上详细介绍了商业折扣低于成本是否进项转出,也介绍了低于成本价销售的增值税如何处理。作为一名企业的税务会计,一定要明白,企业的商品在折扣销售的时候是需要按照正常的销售来计算缴纳税金的,不可以做进项税额转出。如果你不是很明白,那么咨询一下牛账网在线老师吧。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上一篇:施工企业管理费用率是如何设定的 下一篇:事业单位自筹基建在哪里核算

相关资讯

相关问答

  • 1
  • 2
  • 3
会计实战基地

会计实战基地

欢迎来到会计实战基地,请问你有什么问题呢?
【回复1】零基础怎么学会计
【回复2】免费试学60+行业真账实操
【回复3】初级,中级,注会等报考信息
【回复4】免费领取做账资料
【回复5】免费领取备考资料
【回复6】咨询其他问题
发送【姓名+微信】免费申领用友财务软件3个月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