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会计实战基地 > 资讯中心 > 会计实务 >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在职职工工资总额怎么算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在职职工工资总额怎么算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2-02-11 10:12:44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722

免费提供专业会计相关问题解答,让您学习无忧

希文老师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 一级讲师

会计实操免费试听入口
  • 北京
  • 天津
  • 河北
  • 山西
  • 辽宁
  • 吉林
  • 上海
  • 江苏
  • 浙江
  • 安徽
  • 福建
  • 江西
  • 山东
  • 河南
  • 黑龙江
  • 湖北
  • 湖南
  • 广东
  • 广西
  • 海南
  • 四川
  • 重庆
  • 贵州
  • 云南
  • 陕西
  • 甘肃
  • 青海
  • 宁夏
  • 新疆
  • 西藏
  • 内蒙古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在职职工工资总额怎么算,最近很多小伙伴关注这个问题,下面由牛账网为大家整理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在职职工工资总额怎么算?

应该和个税申报的工资和人数一致,各月工资总额合计,各月员工人数合计并计算平均人数,按平均人数计算残保金。在职人数和平均工资不要虚填,现在税改之后稽核很严格的,如果跟实际不符,很有可能要有罚金和其他处罚。

在计算残保金缴纳基数时,既要按照“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明细科目进行提取数据,还要算上集体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即“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科目。

上年企业的在职职工人数,按上年本单位在职职工的年平均人数计算(结果须四舍五入取整数)一般来说,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上年度12个月职工人数之和÷12.季节性用工应当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以劳务派遣用工的,计入派遣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残保金计算的工资总额,是上述两科目的本年借方发生额之和,不是扣除个人所得税、保险和公积金后的实发数,也不是计提数。

企业用工人数是如何计算的?

1、季节性用工应当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以劳务派遣用工的,计入派遣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2、用人单位与员工签订合同1年以上,中途离职或退休,或是在下半年才签订的1年以上的合同,此员工应计算在在职职工平均人数内。用工年平均用工人数=用工人数×用工算术平均月数÷12个月(结果须四舍五入取整数)。

3、季节性用工年平均用工人数=季节性用工人数×用工算数平均月数÷12个月(结果须四舍五入取整数)。

例如:季节性用工有100人,用工时间为2个月,季节性用工年平均用工人数=100×2÷12≈17人。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在职职工工资总额怎么算?综合以上内容所述,其实企业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各月工资总额合计再按照平均人数进行残保金的计算,会计会做成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的科目进行核算。如果你对于残保金的会计知识感兴趣的话,小编老师建议你可以去牛账网网学习。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上一篇:生产型企业出口免抵退账务处理怎么做 下一篇:收入和支出如何记账

相关资讯

相关问答

  • 1
  • 2
  • 3
会计实战基地

会计实战基地

欢迎来到会计实战基地,请问你有什么问题呢?
【回复1】零基础怎么学会计
【回复2】免费试学60+行业真账实操
【回复3】初级,中级,注会等报考信息
【回复4】免费领取做账资料
【回复5】免费领取备考资料
【回复6】咨询其他问题
发送【姓名+微信】免费申领用友财务软件3个月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