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会计实战基地 > 资讯中心 > 会计实务 > 房地产企业开发的产品如何确定完工时间

房地产企业开发的产品如何确定完工时间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2-05-13 15:26:38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1004

免费提供专业会计相关问题解答,让您学习无忧

元柏老师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 一级讲师

会计实操免费试听入口
  • 北京
  • 天津
  • 河北
  • 山西
  • 辽宁
  • 吉林
  • 上海
  • 江苏
  • 浙江
  • 安徽
  • 福建
  • 江西
  • 山东
  • 河南
  • 黑龙江
  • 湖北
  • 湖南
  • 广东
  • 广西
  • 海南
  • 四川
  • 重庆
  • 贵州
  • 云南
  • 陕西
  • 甘肃
  • 青海
  • 宁夏
  • 新疆
  • 西藏
  • 内蒙古

房地产企业开发的产品如何确定完工时间,最近很多小伙伴关注这个问题,下面由牛账网为大家整理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房地产企业开发的产品如何确定完工时间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规定,企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包括土地的开发,建造、销售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附着物、配套设施等开发产品。除土地开发之外,其开发产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视为已经完工:(1)开发产品竣工证明材料已报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2)开发产品已开始投入使用。(3)开发产品已取得了初始产权证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产品完工条件确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201号)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开发的开发产品,无论工程质量是否通过验收合格,或是否办理完工(竣工)备案手续以及会计决算手续,当企业开始办理开发产品交付手续(包括入住手续)、或已开始实际投入使用时,为开发产品开始投入使用,应视为开发产品已经完工。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按规定及时结算开发产品计税成本,并计算企业当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房地产企业开发产品的完工条件如何确认

国税发〔2009〕31号文件第三条规定,企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包括土地的开发,建造、销售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附着物、配套设施等开发产品。除土地开发之外,其他开发产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视为已经完工:1。开发产品竣工证明材料已报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2.开发产品已开始投入使用。3.开发产品已取得了初始产权证明。国税发〔2009〕31号文件开发产品三个完工条件中,与国税发〔2006〕31号文件相比,强调开发产品达到完工条件的,仅视为“该开发产品”完工,不再是“开发产品(成本对象)”完工,将企业部分开发产品完工视为整个成本对象全部完工的税收政策依据已经不再充分。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7号)对房屋交付行为和条件作了法律上的解释,该文件第十一条规定,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使用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使用后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接到出卖人的书面交房通知,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的,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房地产企业开发的产品如何确定完工时间?看完上面的文章,相信大家对房地产企业开发的产品完工时间有了更多的理解,房地产企业牵涉到很多方面,一篇文章难以概括,大家有疑问的话,可以在线联系牛账网老师,一定能给您一个满意的答复。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上一篇:收到退回的以前年度所得税款如何记账 下一篇:营业成本包括哪些内容

相关资讯

相关问答

  • 1
  • 2
  • 3
会计实战基地

会计实战基地

欢迎来到会计实战基地,请问你有什么问题呢?
【回复1】零基础怎么学会计
【回复2】免费试学60+行业真账实操
【回复3】初级,中级,注会等报考信息
【回复4】免费领取做账资料
【回复5】免费领取备考资料
【回复6】咨询其他问题
发送【姓名+微信】免费申领用友财务软件3个月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