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会计实战基地 > 资讯中心 > 会计实务 > 残疾人保障金计算方式

残疾人保障金计算方式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2-02-08 17:00:41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964

免费提供专业会计相关问题解答,让您学习无忧

昊天老师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 一级讲师

会计实操免费试听入口
  • 北京
  • 天津
  • 河北
  • 山西
  • 辽宁
  • 吉林
  • 上海
  • 江苏
  • 浙江
  • 安徽
  • 福建
  • 江西
  • 山东
  • 河南
  • 黑龙江
  • 湖北
  • 湖南
  • 广东
  • 广西
  • 海南
  • 四川
  • 重庆
  • 贵州
  • 云南
  • 陕西
  • 甘肃
  • 青海
  • 宁夏
  • 新疆
  • 西藏
  • 内蒙古

残疾人保障金计算方式,经常有小伙伴遇到这个问题,下面由牛账网为大家整理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残疾人保障金计算方式

答:残疾人保证金的计算方式:

应缴纳的保证金=(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X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 - 上年用人单位时间安排的残疾人及就业人数)X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残疾人保证金的缴纳流程如下:

1、残疾人就业情况审核。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应于8月1日至9月15日,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所在地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报上年本单位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并由该机构进行审核。未在规定时间内申报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

2、申报缴纳地点。用人单位应向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保障金。

3、申报缴费期限。保障金的申报缴费期限为11月1日至12月15日。

4、申报缴纳方式。用人单位可以选择网上申报或上门申报的方式进行保障金申报,并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依照有关规定不需缴纳保障金的用人单位也要进行“零申报”。

5、申报需提交的资料。选择上门申报方式的用人单位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应当提交《北京市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审核确定书》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申报表》。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应当提交《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申报表》。

6、逾期惩罚: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纳保障金的,按照《残疾人就业条例》的规定,由保障金征收机关提交财政部门,由财务部门予以警告,责令期限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还应当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5‰的滞纳金。滞纳金按照保障金入库预算级次缴入国库。

什么是残疾人保障金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简称残保金,是为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缴纳的资金。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没有分设地方税务局的地方,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

以上详细介绍了残疾人保障金计算方式,也介绍了什么是残疾人保障金。作为一名拥有社会责任的企事业单位,最好是遵照国家的规定安排一定的残疾人就医,这是国家照顾弱势群体的一种政策性规定,如果没有招收残疾人就业就需要缴纳残疾人保障金。如果你还是不明白,咨询一下牛账网在线老师吧。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上一篇:补充医疗能税前扣除吗 下一篇:暂估入账无依据怎么办

相关资讯

相关问答

  • 1
  • 2
  • 3
会计实战基地

会计实战基地

欢迎来到会计实战基地,请问你有什么问题呢?
【回复1】零基础怎么学会计
【回复2】免费试学60+行业真账实操
【回复3】初级,中级,注会等报考信息
【回复4】免费领取做账资料
【回复5】免费领取备考资料
【回复6】咨询其他问题
发送【姓名+微信】免费申领用友财务软件3个月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