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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发票造假的严重性有哪些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2-04-26 12:50:39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8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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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发票造假的严重性有哪些,在会计行业经常会遇到此类问题,下面由牛账网为大家整理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社保发票造假的严重性有哪些?

根据2011年2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39条第2款规定"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私自印刷、伪造、变造、非法取得或者废止的发票而受让、开具、存放、携带、邮寄、运输的,由税务机关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同时,根据第二十一条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因此,财务人员不收有问题的发票是合理合法的

另外:

《刑法》第209条规定: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发票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

《刑法》第205条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前款行为骗取国家税款,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给国家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07条的规定,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两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如果数量巨大,最重可判万元以下罚金。如果数量巨大,最重可判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购买假发票的行为同样构成犯罪。

按照《刑法》第208条之规定,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两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

社保发票造假的严重性有哪些?上文小编介绍了小则罚款,大则构成犯罪判刑,大家一定要心里有底,不要知法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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