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会计实战基地 > 资讯中心 > 会计实务 > 外购豆油给送客户会计分录

外购豆油给送客户会计分录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2-02-18 19:12:45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825

免费提供专业会计相关问题解答,让您学习无忧

凯文老师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 特级讲师

会计实操免费试听入口
  • 北京
  • 天津
  • 河北
  • 山西
  • 辽宁
  • 吉林
  • 上海
  • 江苏
  • 浙江
  • 安徽
  • 福建
  • 江西
  • 山东
  • 河南
  • 黑龙江
  • 湖北
  • 湖南
  • 广东
  • 广西
  • 海南
  • 四川
  • 重庆
  • 贵州
  • 云南
  • 陕西
  • 甘肃
  • 青海
  • 宁夏
  • 新疆
  • 西藏
  • 内蒙古

外购豆油给送客户会计分录,经常有小伙伴遇到这个问题,下面由牛账网为大家整理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外购豆油给送客户会计分录

导语:公司给客户送礼是每个公司都会存在发生的事情。有的公司是用公司自产的产品送给客户,也有是外购产品,那这个分录是怎么做呢,哪些是公司需视同销售的呢,今天我们就用公司外购豆油给客户怎么做会计分录为例为大家梳理梳理

一、外购商品作为样品赠送客户的账务处理

1、从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角度看,无论是否实际入库以及后续如何处理;在收到样品时都应当办理入库手续。购入的商品作为样品,无论是用于长期展示,还是短期促销,都要视其最终处理途径确定如何进行会计处理。比如无偿赠送,这种情况属于视同销售,会计上按其成本及应计税额:

借:销售费用

贷:发出商品--样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二、赠送客户商品的账务处理

方案一:与开具销售发票正常销售的产品一同确认销售收入,确认销项税,正常结转成本,只是在单价上有所体现,单价会低于其他客户;

方案二:不开具销售发票确认为样品费,按销售单价确认销项税;会计处理:

借:费用

贷:库存商品 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三:不开具销售发票确认为营业外支出,按销售单价确认销项税;会计处理:

借:营业外支出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同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扩展资料: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以下8种行为视同销售:

①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②销售代销货物;

③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至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④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⑤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⑥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用于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⑦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⑧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通过这个例题那大家现在是否了解公司给客户送礼的会计分录怎么做呢,还有公司送礼哪些是要视同销售,哪些是可以直接作为费用的呢!相信大家都有所了解了,如果还有不懂的,欢迎各位来提问,牛账网小编随时在线哦!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上一篇:收到上年度所得税怎么计提 下一篇:租赁个人房屋租赁费收据能入账吗

相关资讯

相关问答

  • 1
  • 2
  • 3
会计实战基地

会计实战基地

欢迎来到会计实战基地,请问你有什么问题呢?
【回复1】零基础怎么学会计
【回复2】免费试学60+行业真账实操
【回复3】初级,中级,注会等报考信息
【回复4】免费领取做账资料
【回复5】免费领取备考资料
【回复6】咨询其他问题
发送【姓名+微信】免费申领用友财务软件3个月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