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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税率是多少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0-07-26 10:10:00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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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税率是多少

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税率是3%.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第10条规定: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1、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增值税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东北地区2004年7月1日起、华中六省市按照实行扩大抵扣范围的时间2007年7月1日)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17%征收增值税.

固定资产相关概念

1、固定资产:根据财税[2016]36号文件第二十八条规定,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12个月的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等有形动产.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12个月的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等.

2、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根据财税[2008]170号和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2第一条第(十四)款规定,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是指纳税人根据财务会计制度已经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3、固定资产与不动产的认定:增值税法规中的固定资产是指有形动产的固定资产,不包括不动产.

具体参照《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GB/T14885-1994).根据财税[2009]113号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0号文件的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解读文件中引用.

4、旧货:旧货是指进入二次流通领域的具有部分使用价值的货物(含旧汽车、旧摩托车、旧游艇),但不包括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税率是多少?通过对相关政策的学习,小编对于这个问题得到的答案是:不管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税率都是3%,且可减按2%征收增值税.现在,大家清楚了吗?

一般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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