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会计实战基地 > 资讯中心 > 会计实务 > 销项税额抵减会计处理

销项税额抵减会计处理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2-03-03 08:48:56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1006

免费提供专业会计相关问题解答,让您学习无忧

竹子老师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 一级讲师

会计实操免费试听入口
  • 北京
  • 天津
  • 河北
  • 山西
  • 辽宁
  • 吉林
  • 上海
  • 江苏
  • 浙江
  • 安徽
  • 福建
  • 江西
  • 山东
  • 河南
  • 黑龙江
  • 湖北
  • 湖南
  • 广东
  • 广西
  • 海南
  • 四川
  • 重庆
  • 贵州
  • 云南
  • 陕西
  • 甘肃
  • 青海
  • 宁夏
  • 新疆
  • 西藏
  • 内蒙古

销项税额抵减会计处理,关于这个问题一直被各位会计们所关注,本文整理了会计中与销项税相关的内容,一起来看看。

销项税额抵减会计处理

《关于增值税会计处理的规定(征求意见稿)》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在"应交增值税"明细账内设置"进项税额"、"销项税额抵减"、"已交税金"、"转出未交增值税"、"减免税款"、"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多交增值税"、"简易计税"等专栏。

其中:

"销项税额"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应收取的增值税额,以及从境外单位或个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应扣缴的增值税额;"销项税额抵减"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因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二十二条 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并收取的增值税额。销项税额计算公式: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第三十七条 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价外费用,是指价外收取的各种性质的收费,但不包括以下项目:

(一)代为收取并符合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二)以委托方名义开具发票代委托方收取的款项。

销项税额抵减

核算内容:

一般纳税人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因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其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房地产老项目除外),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受让土地时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土地价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通过此科目核算。

销项税额抵减会计处理上文小编就为大家介绍到这里,销项税额低减核算内容上述也介绍到了,希望能帮助大家理解!

以上就是关于销项税额抵减会计处理的详细介绍,更多与销项税有关的内容,请继续关注牛账网,希望本文对你有所帮助。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上一篇:超市库存商品的成本核算怎么做 下一篇:装修企业要编材料入库出库明细表吗

相关资讯

相关问答

  • 1
  • 2
  • 3
会计实战基地

会计实战基地

欢迎来到会计实战基地,请问你有什么问题呢?
【回复1】零基础怎么学会计
【回复2】免费试学60+行业真账实操
【回复3】初级,中级,注会等报考信息
【回复4】免费领取做账资料
【回复5】免费领取备考资料
【回复6】咨询其他问题
发送【姓名+微信】免费申领用友财务软件3个月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