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会计实战基地 > 资讯中心 > 会计实务 > 印花税股权转让代扣代缴义务人是谁

印花税股权转让代扣代缴义务人是谁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2-04-13 12:01:47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1090

免费提供专业会计相关问题解答,让您学习无忧

木棉老师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 一级讲师

会计实操免费试听入口
  • 北京
  • 天津
  • 河北
  • 山西
  • 辽宁
  • 吉林
  • 上海
  • 江苏
  • 浙江
  • 安徽
  • 福建
  • 江西
  • 山东
  • 河南
  • 黑龙江
  • 湖北
  • 湖南
  • 广东
  • 广西
  • 海南
  • 四川
  • 重庆
  • 贵州
  • 云南
  • 陕西
  • 甘肃
  • 青海
  • 宁夏
  • 新疆
  • 西藏
  • 内蒙古

印花税股权转让代扣代缴义务人是谁,关于印花税的问题一直是各位会计们关注的,本文牛账网为大家整理了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

印花税股权转让代扣代缴义务人是谁?

《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印花税实行由纳税人根据规定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购买并一次贴足印花税票(以下简称贴花)的缴纳办法。

《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三十一条规定,印花税票可以委托单位或者个人代售,并由税务机关付给代售金额5%的手续费。支付来源从实征印花税款中提取。

印花税实行的是“三自”(即自行计税、购买和贴花)纳税和委托代售的缴纳办法,没有规定代扣代缴义务人,纳税人都应自行完税。

股权转让合同属于“产权转移书据”,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十 六条规定,产权转移书据由立据人贴花。如未贴或者少贴印花,书据的持有人应负责补贴印花。所立书据以合同方式签订的,应由持有书据的各方分别按全额贴花。 对于股权转让合同,当事股东作为立据人,属于印花税法定纳税义务人,被转让股权的企业不是法定扣缴义务人,但如果被转让股权的企业是股权转移书据的持有人,当事股东未贴或者少贴印花的,持有人应负责补贴印花。

股权转让公司代缴印花税怎么做分录?

股权转让的资产方(标的股权)不涉及印花税,如果存在代扣代缴印花税的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

支付的时候,开具完税凭证

借:其他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

以上就是牛账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印花税股权转让代扣代缴义务人是谁的全部内容了,对于股权转让合同,当事股东作为立据人,属于印花税法定纳税义务人,更多最新财务资讯,请持续关注牛账网网的更新,相信你一定能有所收获!

以上就是关于印花税股权转让代扣代缴义务人是谁的详细介绍,更多与印花税有关的内容,请继续关注牛账网,希望本文对你有所帮助。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上一篇:结转成本是按销售结转还是出库 下一篇:增值税和所得税是计入财务费用吗

相关资讯

相关问答

  • 1
  • 2
  • 3
会计实战基地

会计实战基地

欢迎来到会计实战基地,请问你有什么问题呢?
【回复1】零基础怎么学会计
【回复2】免费试学60+行业真账实操
【回复3】初级,中级,注会等报考信息
【回复4】免费领取做账资料
【回复5】免费领取备考资料
【回复6】咨询其他问题
发送【姓名+微信】免费申领用友财务软件3个月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