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会计实战基地 > 资讯中心 > 会计实务 > 小规模纳税人减半征收附加税政策

小规模纳税人减半征收附加税政策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2-05-07 14:36:32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1176

免费提供专业会计相关问题解答,让您学习无忧

小新老师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 一级讲师

会计实操免费试听入口
  • 北京
  • 天津
  • 河北
  • 山西
  • 辽宁
  • 吉林
  • 上海
  • 江苏
  • 浙江
  • 安徽
  • 福建
  • 江西
  • 山东
  • 河南
  • 黑龙江
  • 湖北
  • 湖南
  • 广东
  • 广西
  • 海南
  • 四川
  • 重庆
  • 贵州
  • 云南
  • 陕西
  • 甘肃
  • 青海
  • 宁夏
  • 新疆
  • 西藏
  • 内蒙古

小规模纳税人减半征收附加税政策,关于小规模纳税人的问题一直是各位会计们关注的,本文牛账网为大家整理了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

小规模纳税人减半征收附加税政策

是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月销售额10万以内的话,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是直接免征,不论本月是否有因去税务局代 / 开 /的发 /票而缴纳的增值税,而城建税本月如果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则需要减半征收计算。实务中,很多会计人员有 代 /开而缴纳增值税的把教育费附加也直接减半计算缴纳了,结果税务局可能会把缴纳的退给你!

政策: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规定: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在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对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并且,同时还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已经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上述规定的减征50%的优惠政策。

截至2019年2月18日,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都已印发文件,均按照50%幅度顶格减征“六税两费”〔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小微企业将减半征收“六税两项附加

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明确了四项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即提高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标准;加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力度;授权省级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以下简称“六税两项附加”);扩展初创科技型企业优惠政策适用范围。

1月31日,经云南省委、省政府同意,云南省财政厅和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相关税费政策的通知》,从2019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对全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按50%征收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此外,按政策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已依法享受“六税两项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此优惠政策。

综合以上所述,小规模纳税人减半征收附加税政策就是在企业月销售额在10万以内的教育费附加减免将进行免征收。其中包含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以及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具体的内容相信大家看完后应该都明白了,如果你想知道销售额由3万调整到10的缘由,欢迎你来牛账网网和老师交流哦。

以上就是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减半征收附加税政策的详细介绍,更多与小规模纳税人有关的内容,请继续关注牛账网,希望本文对你有所帮助。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上一篇:如何设置管理费用明细账 下一篇:原材料赔偿款入什么科目

相关资讯

相关问答

  • 1
  • 2
  • 3
会计实战基地

会计实战基地

欢迎来到会计实战基地,请问你有什么问题呢?
【回复1】零基础怎么学会计
【回复2】免费试学60+行业真账实操
【回复3】初级,中级,注会等报考信息
【回复4】免费领取做账资料
【回复5】免费领取备考资料
【回复6】咨询其他问题
发送【姓名+微信】免费申领用友财务软件3个月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