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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缴纳消费税的分录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2-05-05 17:34:10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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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缴纳消费税的分录,关于消费税的问题一直是各位会计们关注的,本文牛账网为大家整理了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

实际缴纳消费税的分录

销售应税消费品时

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

贷:主要业务收入

贷:应缴税费-销项税

同时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实际缴纳消费税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

消费税的计税方法有哪些

1、从价计税时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额×适用税率

2、从量计税时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适用税额标准

3、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

a、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

b、用于其他方面的: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 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

4、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由受托方交货时代扣代缴消费税。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 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

5、进口应税消费品,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 =(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 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 ×消费税税率

6、零售金银首饰的纳税人在计税时,应将含税的销售额换算为不含增值税税额的销售额。

金银首饰的应税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组成计税价格=购进原价×(1+利润率)÷(1-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

7、对于生产、批发、零售单位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或未分别核算销售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好了,关于上述“实际缴纳消费税的分录”的问题,牛账网小编就暂时为大家解答到这里了,不知道大家都了解的怎么样了呢?如果大家在工作上或者学习中还有什么不太懂得,欢迎大家在线咨询我们的小编哦!

以上就是关于实际缴纳消费税的分录的详细介绍,更多与消费税有关的内容,请继续关注牛账网,希望本文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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