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自产产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发放给员工的会计处理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0-03-24 15:49:25 作者:张红 阅读量:5910
非货币性福利的会计处理。企业向职工提供非货币性福利的,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可以采用成本计量。企业将本公司产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提供给员工时,应根据受益对象,根据该产品的公允价值和相关税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本期损益,并确认应对员工的报酬。相关收入、成本的处理与正常商品的销售相同。
1.以其自产产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发放给职工的的会计处理
一般账务处理:
①借:××费用(以产品的价税合计认定)
贷:应付职工薪酬
②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③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2.商品发放给职工作为福利的会计处理如下所示:
①以商品的价税合计认定福利费用的会计处理如下所示:
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或管理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
②购买商品时的会计处理如下所示:
借:××存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③发放时的会计处理如下所示: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存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向员工免费提供企业拥有的房屋等资产的,根据受益者的不同,必须将该住宅各期应计入的折旧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本期损益,同时确认支付员工的报酬。租赁住宅等资产被员工免费使用的情况下,根据受益者的不同,必须将各期支付的租金记入相关资产的成本和本期的损益,确认员工的报酬。
一般账务处理如下:
①借:××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
②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累计折旧(企业自有资产的折旧计提)
银行存款或其他应付款
4.难以认定受益对象的非货币性福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和应付职工薪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