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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转让不动产契税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2-03-14 12:17:32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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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转让不动产契税,关于纳税的问题一直是各位会计们关注的,本文牛账网为大家整理了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

纳税人转让不动产契税

答: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

契税税率的规定是3%-5%,一般取3%为了支持房地产业,政府对一般商品房减半收税,对商业用房,别墅房产收3%。(超过地方政府规定单价和规定容积率房产的契税按3%征收)注:房产单价规定情况复杂,具体请询问当地房产登记中心,例如:深圳福田区房产单价超过19830元/m^2契税3%,而龙岗区规定是11830元/m^2才征收3%的契税。

从2008年11月1日起,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地方政府可制定鼓励住房消费的收费减免政策。

房产契税分类

一、是按成交价格计算。成交价格经双方敲定,形成合同,税务机关以此为据,直接计税。这种定价方式,主要适用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

二、是根据市场价格计算。土地、房屋价格,绝不是一成不变的,比如,北京成为2008年奥运会主办城市后,奥运村地价立即飙升。该地段土地使用权赠送、房屋赠送时,定价依据只能是市场价格,而不是土地或房屋原值。

三、是依据土地、房屋交换差价定税。随着二手房市场兴起,房屋交换走入百姓生活。倘若A房价格30万元,B房价格40万元,A、B两房交换,契税的计算,自然是两房差额,即10万元,同理,土地使用权交换,也要依据差额。等额交换时,差额为零,意味着,交换双方均免缴契税。

四、是按照土地收益定价。这种情形不常遇到。假设2000年,国家以划拨方式,把甲单位土地使用权给了乙单位,3年后,经许可,乙单位把该土地转让,那么,乙就要补交契税,纳税依据就是土地收益,即乙单位出让土地使用的所得。

牛账网小编提示:地方政府规定不一,缴纳房产契税也不一样,具体请查询地方国土局。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纳税人转让不动产契税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疑问,欢迎进入牛账网咨询。

以上就是关于纳税人转让不动产契税的详细介绍,更多与纳税有关的内容,请继续关注牛账网,希望本文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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