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会计实战基地 > 资讯中心 > 会计实务 > 餐饮服务与劳务派遣服务的会计处理区别

餐饮服务与劳务派遣服务的会计处理区别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18-11-13 15:33:40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8106

免费提供专业会计相关问题解答,让您学习无忧

竹子老师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 一级讲师

会计实操免费试听入口
  • 北京
  • 天津
  • 河北
  • 山西
  • 辽宁
  • 吉林
  • 上海
  • 江苏
  • 浙江
  • 安徽
  • 福建
  • 江西
  • 山东
  • 河南
  • 黑龙江
  • 湖北
  • 湖南
  • 广东
  • 广西
  • 海南
  • 四川
  • 重庆
  • 贵州
  • 云南
  • 陕西
  • 甘肃
  • 青海
  • 宁夏
  • 新疆
  • 西藏
  • 内蒙古

案例:某人力资源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采用一般计税。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范围:餐饮管理、以服务外包方式从事人力资源服务外包、劳务外包。2018年与某餐饮公司签订承包承揽合同,餐饮公司将餐饮环节中的传菜岗位外包,人力资源公司拥有传菜岗位管理权。人员与人力资源公司订立劳动合同。

2018年2月,该人力资源公司开具给该餐饮管理公司发票,品名人力资源服务服务费,金额75746.50元,税率6%,税额4544.79元,价税合计80291.29元。请问发票开具是否正确?税目是什么,是劳务派遣,劳务外包还是人力资源外包?

首先该项业务不属于财税〔2016〕47号中的人力资源外包服务,人力资源外包服务的税目:现代服务——商务辅助服务——经纪代理服务,人力资源外包服务所用人员与人力资源公司是代理关系,与实际用工单位既是劳动合同关系又是用工关系。本案例中人员与人力资源公司是劳动关系,与餐饮公司没有劳动合同关系,因此不属于人力资源外包服务(经纪代理服务)。

其次该项业务也不属于劳务派遣,劳务派遣服务的税目:现代服务——商务辅助服务——人力资源服务,劳务派遣应由用工单位即餐饮公司直接管理,而本案例传菜管理岗位包括人员由用人单位即人力资源服务公司管理,餐饮公司购买的是传菜服务,而不仅仅是劳动力,因此不属于劳务派遣。

该项业务中人力资源服务公司与餐饮公司签订了承包承揽合同,人员由承包方直接管理,合同的标的是传菜服务,餐饮公司把这项业务包出去,具体怎么安排,由谁来做,不需要由餐饮公司操心,因此属于劳务外包。

劳务外包的税目由所提供的服务性质来决定,提供建筑劳务外包的税目是建筑服务,提供保洁劳务外包的税目是其他生活服务,提供运输劳务外包的税目是运输服务,提供餐饮服务外包的税目是餐饮服务。

本案例中,餐饮公司将提供的餐饮服务环节中的传菜服务外包,税目应为餐饮服务,发票开具应为:餐饮服务劳务费。注意不能够按照劳务派遣选择简易计税差额纳税。一般纳税人税率6%,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3%。

一般纳税人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上一篇:初级会计中的现金/存货/固定资产盘盈盘亏 下一篇:如何控制人工成本?

相关资讯

相关问答

  • 1
  • 2
  • 3
会计实战基地

会计实战基地

欢迎来到会计实战基地,请问你有什么问题呢?
【回复1】零基础怎么学会计
【回复2】免费试学60+行业真账实操
【回复3】初级,中级,注会等报考信息
【回复4】免费领取做账资料
【回复5】免费领取备考资料
【回复6】咨询其他问题
发送【姓名+微信】免费申领用友财务软件3个月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