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会计实战基地 > 资讯中心 > 会计实务 > 新税法后的稿酬如何纳税

新税法后的稿酬如何纳税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2-03-29 08:55:46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862

免费提供专业会计相关问题解答,让您学习无忧

丽丽老师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 一级讲师

会计实操免费试听入口
  • 北京
  • 天津
  • 河北
  • 山西
  • 辽宁
  • 吉林
  • 上海
  • 江苏
  • 浙江
  • 安徽
  • 福建
  • 江西
  • 山东
  • 河南
  • 黑龙江
  • 湖北
  • 湖南
  • 广东
  • 广西
  • 海南
  • 四川
  • 重庆
  • 贵州
  • 云南
  • 陕西
  • 甘肃
  • 青海
  • 宁夏
  • 新疆
  • 西藏
  • 内蒙古

新税法后的稿酬如何纳税,也会有很多人不太了解,牛账网小编再次搜集整理了很多相关信息,供大家参考,希望可以解决此时困惑的你!

新税法后的稿酬如何纳税?

新个人所得税法:稿酬所得,属于综合所得。“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新个人所得税法:

“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新个税中稿酬如何界定?

1、作者每次以图书、报刊方式出版、发表同一作品(文字作品、书画作品、摄影作品以及其他作品),不论出版单位是预付还是分笔支付稿费收入,或者加印该作品后再付稿费收入,均应合并其稿费收入所得按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

在两处或两处以上出版、发表或再版同一作品而取得稿费收入所得,则可分别各处取得的所得或再版所得按分次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2、作者的同一作品在报刊上连载,应合并其因连载而取得的所有稿费收入所得为一次,按税法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在其连载之后又出书取得稿费收入所得,或先出书后连载取得稿费收入所得,应视同再版稿费收入分次计征个人所得税。

以上就是关于新税法后的稿酬如何纳税的相关内容,希望本文对你有所帮助,更多与纳税有关的文章,请继续关注牛账网。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上一篇:应收账款报表如何编 下一篇:职工餐补如何规避个人所得税

相关资讯

相关问答

  • 1
  • 2
  • 3
会计实战基地

会计实战基地

欢迎来到会计实战基地,请问你有什么问题呢?
【回复1】零基础怎么学会计
【回复2】免费试学60+行业真账实操
【回复3】初级,中级,注会等报考信息
【回复4】免费领取做账资料
【回复5】免费领取备考资料
【回复6】咨询其他问题
发送【姓名+微信】免费申领用友财务软件3个月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