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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造合同完工进度如何确定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2-03-13 10:58:19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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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造合同完工进度如何确定,也会有很多人不太了解,牛账网小编再次搜集整理了很多相关信息,供大家参考,希望可以解决此时困惑的你!

建造合同完工进度如何确定?

答: 建造合同完工进度的确定方法有三种:投入衡量法;产出衡量法;实地测量法。

详细计算方式如下:

(1)根据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该方法是确定合同完工进度比较常用的方法。计算公式如下:

合同完工进度=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合同预计总成本×100%

(2)根据已经完成的合同工作量占合同预计总工作量的比例确定。该方法适用于合同工作量容易确定的建造合同,如道路工程、土石方挖掘、砌筑工程等。计算公式如下:

合同完工进度=已经完成的合同工作量÷合同预计总工作量×100%

(3)根据实际测定的完工进度确定。

 

施工费怎么开增值税专票

2016年5月1日后营改增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施工属于建筑服务的,可以开具税率11%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是按以下情况适用简易征收,采用简易计税办法交税的,征收率为3%,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需要由税务局代开,一般纳税人自行开具。

1、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3%。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是指施工方不采购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购辅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费、管理费或者其他费用的建筑服务。

2、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3%。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发包方自行采购的建筑工程。

3、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3%。

建筑工程老项目,是指: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2)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以上就是关于建造合同完工进度如何确定的相关内容,希望本文对你有所帮助,更多与合同有关的文章,请继续关注牛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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