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会计实战基地 > 资讯中心 > 会计实务 > 人民币结算的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与其他外币结算业务区别

人民币结算的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与其他外币结算业务区别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2-02-28 10:47:41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825

免费提供专业会计相关问题解答,让您学习无忧

牛账网牛师团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 一级讲师

会计实操免费试听入口
  • 北京
  • 天津
  • 河北
  • 山西
  • 辽宁
  • 吉林
  • 上海
  • 江苏
  • 浙江
  • 安徽
  • 福建
  • 江西
  • 山东
  • 河南
  • 黑龙江
  • 湖北
  • 湖南
  • 广东
  • 广西
  • 海南
  • 四川
  • 重庆
  • 贵州
  • 云南
  • 陕西
  • 甘肃
  • 青海
  • 宁夏
  • 新疆
  • 西藏
  • 内蒙古

人民币结算的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与其他外币结算业务区别,仅在电子数据申报方面有所区别:一是不再要求录入外汇核销的信息,二是在申报明细数据方面有特别要求。也会有很多人不太了解,牛账网小编再次搜集整理了很多相关信息,供大家参考,希望可以解决此时困惑的你!

人民币结算的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与其他外币结算业务区别

目前试点企业申报以人民币结算的出口货物退(免)税时,所需提交书面资料及办理程序与以其他外币结算的出口业务完全相同。仅在电子数据申报方面有所区别:一是不再要求录入外汇核销的信息,二是在申报明细数据方面有特别要求。生产企业的试点企业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生产企业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应与其他出口货物一并申报。申报时在出口退税申报系统的“出口货物明细申报录入”模块中, “原币代码”栏目必须填写“CNY”;“原币币别”栏目必须填写“人民币”;“原币离岸价”栏目按照人民币离岸价的金额填写;“原币汇率”栏目填写“100”;“美元汇率”栏目按实际汇率填写;核销单号不需录入;“出口货物明细申报录入”模块中的“备注”栏目必须标注“KJ”字样。

 

人民币结算的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

出口报关单为人民币报关,国外客户付人民币,不影响出口退税的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范围已扩大至全国。根据国税函[2010]303号文件规定,出口企业申报以人民币结算的出口货物退(免)税,所需提交书面资料及办理程序与其他外币结算的出口业务完全相同,仅在电子数据申报方面有所区别,即在出口退(免)税明细数据中增加相应的标志。具体操作如下:

(1)外贸企业

外贸企业申报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方式出口货物退(免)税时,可单独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也可与其他出口货物一并申报。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在进行出口明细录入时只有“美元离岸价”栏,以人民币报关的,可直接在“美元离岸价”栏输入人民币离岸价,须在备案栏标注“KJ”,业务代码选择“KJ 跨境贸易”。

(2)生产企业

生产企业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应与其他出口货物一并申报。申报时在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的“出口货物明细申报录入”中,“原币代码”栏必须填写“RMB”;“原币币别”必须填写“人民币元”;“原币离岸价”栏按照人民币离岸价的金额填写;“原币汇率”栏填写“100”;“美元汇率”栏按实际汇率填写;备案栏标注“KJ”,业务类型代码选择“KJ 跨境贸易”。

以上就是关于人民币结算的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与其他外币结算业务区别的相关内容,希望本文对你有所帮助,更多与结算有关的文章,请继续关注牛账网。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上一篇:样品免费赠送可以视作视同销售吗 下一篇:年度审计报告有什么用

相关资讯

相关问答

  • 1
  • 2
  • 3
会计实战基地

会计实战基地

欢迎来到会计实战基地,请问你有什么问题呢?
【回复1】零基础怎么学会计
【回复2】免费试学60+行业真账实操
【回复3】初级,中级,注会等报考信息
【回复4】免费领取做账资料
【回复5】免费领取备考资料
【回复6】咨询其他问题
发送【姓名+微信】免费申领用友财务软件3个月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