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对税收风险自查有作用吗?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18-04-04 14:52:23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886
一是有助于大企业及时发现潜在的税务风险。税务风险产生和爆发的特点是:在日常工作中不知不觉积累,在税务稽查时猝不及防爆发。由于税法体系复杂,变化多端,即使合规意识比较强的纳税人,也难免少缴税款。由于税务局内部是征管部门和稽查部门两套系统,纳税人经常面对的是税务征管部门,即使少缴税款,征管部门也不易发现,自己也不清楚,以为已经纳税申报了,就没有问题了。岂不知,某些方面应缴未缴的税款,经过日积月累,问题已经很严重,等到稽查局检查时,潜在的风险突然爆发,才恍然大悟,但往往为时已晚,从而导致巨额经济损失,企业的社会形象也受到贬损,个别情况下企业负责人还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二是自查有助于大企业及时澄清有关政策困惑。纳税人的税务风险许多是由于没有及时掌握税法、准确理解税法造成的,与基层主管税务机关的分歧,多是由于对税法的理解不同造成的。这些困扰纳税人的问题,时间越久,问题越严重,潜在的风险越大。通过自查,大企业可对各自面临的问题进行一次全面的摸查,找出存在的问题,尤其是政策不清楚的问题,税企分歧的问题。把这些问题反映给国家税务总局,有助于解决这些长期困惑的问题,即使不能全部解决,也有助于部分解决,即使最终确定纳税人应该缴税,也有助于以后合规处理有关事项,减少今后的涉税风险。
三是自查有助于提升大企业管理层对税务工作的重视程度。税务工作在许多企业里,长期不受重视,税务人员级别低,人数少,既有纳税人自身人事安排的原因,也有执法部门不够重视的原因。随着执法部门力度的加大,征管水平的提高,潜在税务风险的不断爆发,越来越多的大企业开始重视税务问题。税务机关布置的自查,对提高企业管理层对税收工作的重视,对集团公司推动下属企业重视税务工作,都是一次很好的机会。有的大企业就是因为税务自查,才第一次召开全集团系统的税务工作会议,税务工作才能排上集团领导的工作日程,集团税务人员才有机会就税务问题,直接向集团领导汇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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